【交锋一:雾霾补贴,该不该有?】 【锐数读】新华社联合数托邦创意分析工作室抽取了腾讯微博、新浪微博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共105684条有关“雾霾”的微博,网民在谈论时,“雾霾补贴”和“雾霾假”是大家谈论的高频词。那么这补贴该不该有,大家说说吧。 【锐微谈】 全国人大代表朱海燕:应该差别发放,室内和室外工作的影响程度就不同。 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:该发,但不分职务与工种,在一定值雾霾环境下生活的都该有,因为在家在哪里都不可避免。WHO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室外空气污染列为人类致癌物(一级)。 网民@lixia12 等:怎么发是个标准问题。但“霾补贴”计算起来不容易啊。 廖新波:发放标准确实不好定,比如可在pm2.5达到某值状态下发放,像高温补贴一样制定标准。 网民@游来游去的老徐等:同意。发的钱是不是可从排污企业、汽车使用者等处收取。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永华:钱不可能由企业出,因为没有这方面法律,而且产生雾霾到底算自然还是人为、算企业还是居民都还无准确定论。 全国政协委员、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:如雾霾补贴还存在法律空白,应尽快立法立规,使这种补贴有法可依。 廖新波:补贴可促进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。相比干净的空气,谁会愿意拿雾霾补贴?! 朱海燕:(赞) 【交锋二:课,?;故遣煌??】 【锐数读】北大附中初中部25日??我惶?,北京市海淀区教委要求学?;指瓷峡?。不过据北大附中官网通知,26日北大附中初中部仍将沿用网上学习和答疑模式继续???。从统计数据来看,多达9.98%的网民选择“躲在家里”作为雾霾防护措施,前两位的是53.84%的人选“口罩”,18.57%的人选净化器。那么雾霾天,学生该继续上课还是“躲在家里”,各位怎么看? 【锐微谈】 上海市浦东新区小学家长朱凯文:支持???。孩子免疫力、抵抗力普遍偏弱,雾霾时学校室外和教室空气肯定都不好。 朱海燕:孩子在家里就能躲过雾霾?我想听听医学专家意见,目前我孩子没有更好办法,只有戴口罩。 廖新波:证据表明暴露在室外接触大气污染会增加肺癌、膀胱癌的患病风险。那么严重的雾霾天,孩子还在操场上跳绳、打球,这不科学,也不人性。 网民@薛晓路:??尾唤龆院⒆由硖逵泻么?,家长也可不用送孩子上学而减少开车出行。 全国政协委员、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:极端雾霾天气应该???。但不是??尉土耸?,需有政府牵头,教委、环保、工商、交通等各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,相互通气协调。 刘红宇:北京市关于雾霾空气质量污染有一个地方性规定,出现红色预警之后才能够停学不上学,但这个规定制定后做到了吗? 主持人: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华东某省市教委负责人,他表示??斡κ硬煌厍?、不同学校区别对待。比如考虑家长接送、学生家庭照看等因素,现在许多在校孩子都是双职工家庭,孩子??尉突嵛奕苏湛?,一些家长甚至主动给学校打电话,希望不???。 【交锋三:雾霾官司,该不该打?】 【锐数读】雾霾之下,空气质量指数一爆表,网民的吐槽也跟着爆表;谈论雾霾的网民大多来自北京、天津、陕西、河北,且44.17%的网民持负面情绪态度。这不,石家庄一市民一怒之下,将石家庄环保局告上了法庭,虽然立法表示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?;?,但司法实践中鲜有成功先例,特别是行政诉讼。雾霾之下,是否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? 【锐评论】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:应该打不起来,主体资格有问题,按现行法律,只有特定主体的点对点权利侵害行为造成特定损害才能告,就雾霾诉环保部门太宽泛了。 网民@法言法语:说到主体,我知道被污染的自然环境不具有独享性,公民个人不可以据此要求民事赔偿,但这不就是“人人受害,法不维众”的尴尬吗?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吕好:由于可能出现“诉讼爆炸”,在环保行政诉讼中法院采取狭义利害关系来界定主体,但民事诉讼已“开口子”,可由特定公益组织代表受害人提起公益诉讼。 刘红宇:民诉法增加公益诉讼条款是进步,期待进一步放开公益诉讼主体资格,扩大范围,将更多有专业技能的社会组织纳入公益诉讼主体中,让更多专业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到环境?;ふ蕉分欣?。 杨小军:环保立法是近年讨论的热点,今年两会也可能涉及,届时也许会有“人大代表在屋里议环保法,屋外雾霾漫天”的场面。随着我国立法进程不断推进,我相信法律上一定会有所突破,诉讼不是目的,推动问题的解决才有意义。 |